科研处部门职责

信息来源:科研处  发布时间:2024-02-13  浏览次数:989


学院科研处是负责全院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职责具体包括:

1.负责学院对各级(国家、省市级、学院)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、过程管理、成果验收、鉴定、推广以及归档工作。

2.负责院内科研成果评奖和上级等有关部门评奖的推荐组织工作。

3.负责各类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各级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各级科研团队的建设和管理。

6.负责制定和修订有关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
7.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维护和更新。

8.负责开展科研理论学习、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;负责组织对外学术交流活动。

9.负责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社科和科技统计工作。

10.负责科研诚信工作。

11.负责横向课题立项、技术合同认定和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