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
沪农职院科〔2019〕15号

关于申报2019年学院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各部门:
为了调动学院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深化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表彰奖励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,根据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》(见附件1)相关规定,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:院级教学成果应为在近三年内完成,符合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并经过二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成果申报人应是我院教师,第一完成单位为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。
二、提交材料
(一)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(见附件2)一式五份。
2.成果报告一式三份。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。
3.成果的其他支撑材料一套,包括鉴定证书、评审证书、验收证书、成果应用或产生的效益证明材料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学成果奖的申报,所有成果均需由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科研处,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。
同时,请各部门填好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排序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。
四、申报截止日期:2019年12月15日。申报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楼915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jw@shafc.edu.cn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杨佳玮;联系电话:67722764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
2.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
3.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科研处
2019年11月20日
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.doc
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.doc
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.doc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