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振兴办公室职责

信息来源:科研处  发布时间:2026-04-10  浏览次数:12

学院乡村振兴办公室是负责推进学院乡村振兴工作的部门,其职责具体包括:

1.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规划、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;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、二级学院的乡村振兴工作。

2.负责收集、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;组织学院对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目、资金,负责乡村振兴相关项目、基金的申报推荐工作。

3.负责建立与地方政府、村镇的合作对接机制;组织协调学院服务乡村振兴的合作项目。

4.负责推进学院与涉农产业的对接合作;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和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科技下乡、技术培训、咨询服务;协调学院人才、师生参与乡村建设和实践活动。

6.负责挖掘乡村振兴相关的教学案源和实践资源。

7.负责引导鼓励教师申报乡村振兴相关研究课题;组织协调乡村振兴领域的科研团队建设。

8.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推广;组织乡村振兴主题的学术交流、论坛、研讨会及对外交流合作。

9.负责组织乡村振兴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;支持建立乡村振兴工作专业团队。

10.负责协调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和示范点;完善基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。

11.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;建立乡村振兴工作的评估机制。

12.负责定期汇总乡村振兴工作进展;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。